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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远离非法集资,做理性投资者
发布日期: 2023-05-19 19:00:00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了六类非法集资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4、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最后,小明提醒小伙伴们提高风险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远离非法集资,做一个理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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