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OBSERBATIONS
1、1-8月财政数据
8月单月财政收入同比下降4.59%,较前值7月降低了6.47个百分点,由增转降。这一方面或与去年同期高基数影响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7月经济整体情况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收入。8月单月财政支出同比上涨7.23%,增速较前值7月回升7.98个百分点,由降转增,其中社保就业、教育、环保、卫生健康等为主要支撑项,体现出保民生依然是下半年的财政重点之一。另一方 面,基建三项增速略有回升,或与8月新增专项债发行节奏加快有关。土地出让收入增速进一步走低,整体情况与当前地产形式相吻合。不过,8月底诸多房地产方面刺激政策频发,或将对销售端起到一定的提振效果,后续情况仍要持续观察。
2、地产仍处于政策密集期,效果的持续性仍有待观察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发布,在财税领域明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而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则并未出现在本次立法规划中。
政策解读: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主要原因还是当前的市场环境并不具备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而从当前的市场可以看到,整体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2023年重点城市成交自3月后已出现五连跌,整体成交规模也处于近5年低位。短期内购买力仍需修复,成交难有明显起色。
广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政策解读:从广州本次政策调整内容来看,放松部分区域限购以及非本市户籍人口的购房资格,有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提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带动区域成交量上升;增值税“5改2”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促进“买一卖一”交易的活跃,对改善住房需求利好明显。广州作为一线城市中本轮首个官宣放松限购的城市,信号意义较强。同时,也意味着限购性政策的放松已经从二三线城市进入到一线城市,本轮政策宽松态势持续蔓延,稳市场政策“应出尽出”,不排除后续北上深3城也会跟进放松限购等。
9月20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政策解读:重庆本次房产税征收细则调整的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将不再征收,意味着征税范围重新恢复至2011年最初的版本,即对“三无”人员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房产税。将征收房产税的范围缩小,对购房群体释放利好,信号意义显著。结合近期市场和政策环境来看,核心城市相继落实认房不认贷、解除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政策,宽松主题延续,在当前的时间节点发出房产税调整的消息,是顺应市场形势之举。
债券市场
BOND MARKETS
债市持续调整,市场信心承压。8月下旬以来债市持续调整,截至9月22日10Y国债利率已回升至2.68%附近,基本回到了6月降息前的点位。
总结来看,近期债市调整的主要原因存在三个方面:
(1)基本面边际向好改善,市场对基本面内生动能恢复的预期上行。
(2)资金面持续收敛,推升短端利率,压缩期限利差。
(3)宽地产预期反复发酵,后续仍有城中村改造支持工具等宽地产政策有望落地,债市持续受到政策面预期扰动。在“三重利空”压力的背景下市场对本轮调整的持续时间存在担忧。
信用方面,“一揽子化债”政策预期之下,机构对城投债配置热情进一步加强,信用整体表现强于利率,其中受益最明显的是短端的高票息资产。机构优先下沉短久期城投债,主要聚焦中低等级,而调整时的波动也不大。
可以预见,持续的化债政策还在路上。我们维持继续票息策略,兼顾久期的观点,对两年内曲线足够陡峭的城投债标的建议积极参与配置。
来源:wind。
重要声明: 本文非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文中信息或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构成任何销售要约,亦不构成未来本公司管理之基金进行投资决策之必然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自行做出投资选择,基金以往的投资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本公司并不保证本文件所载文字及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对因此导致的任何第三方投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资料中全部内容均为截止发布日的信息,如有变更,请以最新信息为准。若发布的文章或其他内容转载第三方报告或资料,转载内容仅代表该第三方观点,并不代表明亚基金的立场。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发布内容的版权为明亚基金所有。未经明亚基金的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转发请注明出处。